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属于非标准劳动关系的一种。它的核心特征是"雇佣与使用分离",即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在用工单位(接受派遣的单位)工作并接受其管理。
从法律性质上看,劳务派遣具有以下特点:
- 三方关系结构: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主体
- 双重管理:派遣单位负责劳动合同管理、薪酬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用工单位负责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 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劳务派遣通常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劳动合同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原则,享有相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劳务派遣是一种合法但受严格限制的用工形式,它既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用工灵活性,也为劳动者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同时需要各方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